济南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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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济南件具备的办理条件
(一)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生产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、包装、证条贮存等场所,济南件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,办理并与有毒、食品生产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证条距离。
(二)具有与生产的济南件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办理生产设备或者设施,有相应的食品生产、更衣、证条盥洗、济南件采光、办理照明、食品生产通风、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、洗涤以及处理废水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;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、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,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。
(三)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的规章制度。
(四)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。
(五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